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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与奖励办法(试行)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7-31 11:02:07
关于印发《安庆市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与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06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各基层科协:
《安庆市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与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安庆市科协
                                                2020年5月6日
 
 
 
 
安庆市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与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我市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工作,提高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参照《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管理办法》,结合市科协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活动,旨在广泛调动全市科技工作者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开展专题研讨和科学论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搭建科技工作者为上级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意见和互动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服务科学决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第三条  各市级学会,各县(市)、区科协,各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和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为科技工作者建议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应广泛征集、择优推荐科技工作者建议。
第四条  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工作实行公开征集、随时上报、择优使用、推荐奖励的原则。
第五条  科技工作者开展调研的方向和提出建议的依据,应紧紧围绕安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维护科技工作者权益等方面,以党委政府关注与科技相关为基本原则,体现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
第二章  建议征集
第六条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常年广泛鼓励、调动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建议征集活动。
第七条  科技工作者建议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无重大原则性错误;
2.围绕主题,突出问题导向;
3.坚持科技相关,紧紧围绕科技发展与应用中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严守问题边界;
4.按照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写作用语规范;
5.调查方法科学规范、引证资料准确翔实,所提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  科技工作者建议征集采取实名制,每篇建议一般不超过3000字,可附相关研究报告、资料、数据等。所用资料无知识产权争议。正文前须有2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科技工作者提交建议时,应一并提交《科技工作者信息表》(见附件)。
第九条  科技工作者本人以网络或书面函件形式,可以通过推荐单位提交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安庆市科协学会部提交建议,以电子邮件、函件等形式寄送科技工作者建议,应及时电话联系市科协学会部以确认查收。
第三章  组织推荐
第十条  市科协学会部负责科技工作者建议受理、分类、组织评价、择优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推荐单位和建议主体个人反馈建议采用情况,做好日常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  各推荐单位对建议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建议契合主题,有关信息全面、准确,无重大政治立场问题,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建议进行筛选,推荐有价值的建议。
第十二条  优秀科技工作者建议的推荐标准为:
1.紧扣主题,调研方法科学,采用数据真实,问题描述准确,表达清楚;
2.问题原因分析透彻,既着眼全局,又注重突出主要矛盾;
3.所提对策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促进发展、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能产生明显效果。
第十三条  为突出提交科技工作者建议的时效性,市科协在收到推荐单位或建议主体来电确认收到建议文稿后,15日内完成初步审查,根据情况向推荐单位或建议主体提出修改建议,根据修改情况于15日内向推荐单位或建议主体反馈是否向上级报送决定,决定报送的应及时报送。
第四章  成果使用
第十四条  对评选出的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建议,可通过安庆市科协《科技工作者建议》等渠道,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服务科学决策。特别重要的建议,可直接以安庆市科协文件或党组文件形式报送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安庆市科协将对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建议适时结集出版。对具有较强理论性、前瞻性意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建议,安庆市科协可推荐到安徽省科协和我市相关部门主办的报纸、刊物、网站公开发表,扩大学术和社会影响。
第五章 表扬奖励
第十六条  建议具有重要价值且需要深入研究者,可向市科协申报软科学课题项目,优先立项给予资助。同时颁发优秀建议证书,并将建议采纳使用情况通报建议提交者所在单位。
第十七条  对科技工作者建议提交者采取以下办法计分。
1.录用计分。科技工作者建议来稿被省市科协网站或市级媒体采用的每篇计2分;被省科协评为优秀建议或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调查安庆市科协站点认定为“有效”信息的每篇计5分;被中国科协采用或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站点信息》刊发的每篇计10分。
2.批示计分。科技工作者建议得到市领导、省科协领导批示的每篇计10分;得到中国科协领导批示的每篇计20分。
3.科技工作者建议作者是2人及以上的,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分值。以个人得分为依据,计算作者所在学会或单位的集体得分。
第十八条 奖励措施。市科协学会部负责科技工作者建议的录用计分、批示计分的汇总结算,以及科技工作者建议优秀奖、组织奖的初评工作。学会部将科技工作者建议奖励初评结果经市科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市科协主席办公会审定,由市科协表彰。具体表彰措施是:
1.根据科技工作者建议的计分结果,按每分100元给予奖励。每半年汇总结算一次。
2.设立科技工作者建议优秀奖。每年从三类优秀建议(被中国科协采用,在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站点信息》刊发,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中,择优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2000元、1000元、500元。
3.设立科技工作者建议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单位得分排序,由高至低评选若干名科技工作者建议优秀组织奖,酌情奖金2000-5000元。
4.科技工作者建议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每年评审表彰一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庆市科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科技工作者建议信息表
建议题目  
针对主题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内容提要
(包括调研的主要问题、调研方法、对策建议,限200字以内)
 
 
 
 
 
 
 
 
 
(正文附后)
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领域 工作单位及职务
         
         
         
独创性声明
     所提交建议无知识产权争议。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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