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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太湖县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10-16 11:10:28

开发区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我县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产业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太人才〔2013〕2号)精神,决定开展第五批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数量

第五批产业创新团队计划设立8个。

二、申报条件

按照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太人才〔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项目要重点围绕拥有列入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申报,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具有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集团合作设立研究机构和进行县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填写《太湖县第五批产业创新团队设立申请表》(需提供打印文本,同时报送电子文稿),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有主管单位的需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2.初审。主管单位对照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县人才办。

3.评审。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评审组,采取现场察看、集中评议等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重点对研发项目的特色规模、科研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论证和排序,提出评审意见。

4.审批。县人才办根据评审组提出的评审意见,研究提出第五批县产业创新团队建议名单,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符合报名条件创新团队的摸排工作,及时将申报事项通知到所属企事业单位,并动员企事业单位积极进行申报。

2.各地各单位要精心指导,及时沟通,做好申报政策解释和填报指导,初审后,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县人才办。

3.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县人才办、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所用纸张大小为A4,用白色铜板纸做封面(请勿使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同装订。电子文档发至县人才办邮箱(ahthrcb@126.com)。

联系人:叶艳松       18956931808

附:

关于开展第五批太湖县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d86d8e7fe7d960cb4eb5ccd6d9e3f22b.doc (68.00 KB)

 

 

                                中共太湖县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8日